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765.启18:8.“为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要一齐来到,就是死亡,悲哀,饥荒”表因此缘故,在最后审判之时,他们所行邪恶的惩罚会报应到他们身上,这惩罚就是死亡,死亡就是地狱的生命,和因着统治被推翻而遭受的内在悲伤;悲哀就是因贫苦和悲惨取代富有导致的内在悲伤;饥荒就是丧失对一切真理的理解。之所以说“为此”,是因为“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决不会看见悲哀”,正如前文所述(764节)。“一天之内”表示最后审判之时,也就是所谓的“审判日”。“灾殃”表示对他们在世所行邪恶的惩罚,那时,这些邪恶会报应他们。“死亡”表示地狱的生命,和因着统治被推翻而遭受的内在悲伤,也就是上面所说的痛苦(763节);对此,下文很快有所说明。“悲哀”表示因贫苦和悲惨取代富有导致的内在悲伤(764节)。“饥荒”表示丧失对一切真理的理解。天主教中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进行统治,只为自己不爱功用的人就陷入这三样灾,或惩罚。这些人内心其实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将一切归给自己的智谋和自然界。这个族群中其他具有如此性质,但没有深入思考的人是偶像崇拜者。灾殃或惩罚,也就是所谓的“饥荒”表示丧失对一切真理的理解(参看323节)。诚然,每个人只要活在人世,都拥有理性,也就是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在每个人死后仍保留。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和对自己聪明的骄傲而充满宗教虚假的人死后不愿理解真理;不愿仿佛就不能。出于不愿的这种不能就在所有这类人当中,并由此不断增长,以致出于为了统治而渴望虚假的快乐,他们不断吸收新确认虚假,从而在理解或认知上变成纯粹的虚假,并永远保持下去。耶利米书中有关巴比伦的这些话也表示类似的事:
你们的母巴比伦就极其抱愧,生你们的必然蒙羞;看哪,她要列在诸国之末,成为旷野,旱地,沙漠;因耶和华的忿怒,必无人居住,要全然荒凉;凡经过巴比伦的要受惊骇,又因她所遭的灾殃嗤笑。(以赛亚书50:12,13)
903.“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表来自圣言关于主和照其诫命生活的教义的全部事物。根基上之所以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因为“十二使徒”表示主教会的全部事物(79, 233, 790节),在此表示教会教义的全部事物,因为他们的名字写在“十二根基”上,而“十二根基”表示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902节);“十二个名字”表示其全部性质,其全部性质皆关系到教义、因而该教会中的两大要素,即:主与照其诫命的生活,故所表示的是这些。
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之所以都关系到这两大要素,是因为这两大要素是教义的共性,一切细节皆依赖于它们,并且它们也是本质,其一切形式的事物皆从这本质发出;所以,它们如同其教义全部事物的灵魂和生命。诚然,它们为二,但彼此却无法分开,因为将它们分开就如同把主与人,并人与主分开,这种情况下是不会有教会的。这两大要素就像律法的两块石版那样相结合,其中一块石版包含涉及主的内容,另一块则包含涉及人的内容,所以它们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试想一下,若只留第一块,扔掉第二块,或只留第二块,扔掉第一块,那么律法的这两块石版会成什么样子呢?岂不就像神不看人,或人不看神,一个逐渐远离另一个吗?说明这些事,是为了叫人知道,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都关系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就是拥有对主之信,遵行祂的诫命,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对邻之爱,因为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向邻致用。遵行祂诫命的人是爱主的人,这是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1-24)中的教导;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所依赖的两条诫命,即它们的总纲(马太福音22:35-38);“律法和先知”表示整体上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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